各相关单位:
原《关于做好2010年上半年申报国家服务外包专项资金工作的通知》中附件三表1和表2有部分修改,请按修改后新的表式填写。
纸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,同时提供所有表格的电子版(光盘),交区、县商务主管部门。提交资金申报时间调整:企业可延期在6月1日前报区、县商务主管部门初审,区、县商务主管部门请在6月4日报市商务委,同时提供所有汇总表的电子版。
另:浦东新区商务委服务业发展处地址为:世纪大道2001号4号楼511室。联系人:邱枫 联系电话:58788388-64511
市商务委国际服务贸易处
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